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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户口迁到了婆家,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09-14 10: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被拆迁区域具体的拆迁分配政策的,不属于法律的范围
  • 拆迁安置协议上没有你的名字,难有补偿
  •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 例外情形: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拆迁后的补偿房屋属于被拆迁人的财产,其子女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可以将其作为遗产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进行继承。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一种补偿方式即为补偿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老房子拆迁赔偿如下: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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