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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十万元,借了十多年未还,人一直在外地,找不到人,手里只有借条,名字和借款人儿子的电话号码你能办吗?

债务追讨 2024-05-18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但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虽然时间已过十多年,但若能证明期间曾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可能中断诉讼时效。建议通过起诉或申请宣告失踪等方式维护权益。
  • 针对借款未还且找不到人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设立担保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宣告失踪。选择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如担保人的可靠性、诉讼的成本与效果、宣告失踪的法定条件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最合适的追债方案。
  • 可以办,但需采取合适手段。1. 设立担保人,确保债权实现;2. 向法院起诉,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也可公告送达;3. 若借款人失踪满两年,可申请宣告失踪,向其财产代理人追债。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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