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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家的下水道检修口没有盖紧,导致漏水,属于物业还是业主自己

业主维权 2024-05-19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水管漏水责任人一般由三种情况:1、房子的管道漏水要看管道是否是公共的,如果是公共的立管,并且不是人为因素所损坏的,在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2、但是如果是因为装修或者使用过程当中造成的损坏,应该由破坏者自己来负责任。如果一些管道是住户专用的,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3、对于一些公共的管道,正常情况下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修和管理的。因为属于公共的设施,物业公司应该起到维修和监督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二)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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