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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商场打出了最后三天的口号,但实际上似乎超过了30天。有人认为这种虚假的宣传欺骗了消费者,以大甩卖为诱饵,诱导消费者消费。这是虚假广告吗?

不正当竞争 2024-05-20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其实是属于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相关事项的处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标准来认定赔偿,特别是不同的宣传内容所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市场管理部门。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虚假广告就是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或者广告内容是虚假的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虚假广告一般来讲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欺诈。
  • 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的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广告一般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一般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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