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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分居十年了,没有联系。假如我想办理离婚手续,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4-05-21 08: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要如下手续:1、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等手续;2、诉讼离婚的,需要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状、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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