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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拆迁新规出了以后。公房承租人还有拆迁补偿吗?有的话相关条例是?

拆迁补偿 2019-04-21 1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
    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小产权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 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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