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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我付清全款的商品房,网签备案并在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证。开发商未给我办理交房时就破产了。现在这套房子被他人强占装修,我已经电话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是不是应该负责追回?

房屋买卖 2024-05-21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管理人有责任追回被强占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全额支付并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应优先保护业主利益。管理人应采取措施,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未能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您财产权益受损。
  • 您应该立即联系管理人,要求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被强占的房屋。如果管理人不作为,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要求强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 联系管理人追回房屋。提供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要求管理人尽快采取措施。如管理人不作为,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赔偿损失。同时,可向房管、住建等部门投诉举报,多方协同尽快解决问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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