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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她老公经常家暴婆婆对他也不好现在要离婚又怀孕了她老公现在同意离婚但是他一直拖着怎么办

离婚 2019-05-12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了,可以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的也可以诉讼离婚;
    2、女方在孕期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的不在此限;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4、女方需要诉讼离婚的,可以先咨询律师具体流程事项。 法条参考: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规定是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子女完毕一年以内,只有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男方没有这个权利,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由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如果你不想离婚,就不能采取拖的办法,拖非常被动,效果不好,并且不能达到目的。
    2、如果对方已经诉讼,你就应当积极想办法不让法院判决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可判离婚法定情形之一。
    3、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你想办法找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而你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需要再次起诉离婚。该时间最长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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