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房屋说是赠与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23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间房屋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则不能行使撤销权。因此,在夫妻间房屋赠与的情况下,赠与人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但也要考虑赠与合同的具体性质和是否经过公证等因素。
  • 如果夫妻间房屋赠与未办理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并未生效。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即使双方达成了赠与协议,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赠人。此外,未办理变更登记还可能影响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
  • 夫妻离婚时,处理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问题,首先应遵循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房屋已赠与并办理变更登记,则赠与有效;若未办理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此外,还需注意赠与合同的具体性质和是否经过公证等因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