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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动车相撞,一辆小三轮电动车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到家门口左转弯回家到路边白线时,这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电动车撞了。报了警警察来说各看各的,可是过了一个多月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上面说是三轮电动车为主要责任,两轮电动车为次要责任。但是警察没有了解情况,旁边目击者说,两轮电动车车速非常快,而且是两人并行骑车,还带墨镜,两轮电动车刹都没有刹。请问这个认定书可以申诉吗?重新认定吗?可是过了一个多月责任认定书出来了。请问这个认定书可以申诉吗?重新认定吗?

交通事故 2019-04-24 1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交通事故,对方在主要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方不给钱治疗的,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去评残,之后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如果汽车车主认全责的话,保险公司将负责大部分费用(你和伤者自行协商的补偿费用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电动车如果是轻微伤不住院的话,只需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的话,只要对方工作单位有其收入证明,保险公司也会赔付。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已经确认当事人为次要责任的话那么就只需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在保险之内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也就是个人承担,主要责任是需要对方来承担的。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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