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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缴的五险一金是否算员工福利?是否可算员工实际月收入?

合同纠纷 2019-05-20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你了解多少?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基本福利——五险一金,介绍五险一金中的每一项应该由公司为员工负担多少。  
    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
    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二、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6、公积金:单位:7%、个人7%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  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三、福利待遇项目  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  年终奖金——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  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  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  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  退休金计划——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  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  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
  •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 劳动合同中应当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对一金没有要求,因此如果没有规定则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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