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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工伤索赔 2024-05-25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废物交接时,需详细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信息,并确保这些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此外,交接过程中还需特别注意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或扩散,确保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
  • 如果医疗废物在交接过程中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使用吸附材料清理泄漏物,防止扩散。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如环保部门、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等,共同处理。确保泄漏得到及时控制,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 自行处理医疗废物时,首先需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对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进行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焚烧的废物应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应消毒后集中填埋。同时,需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处理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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