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卖二手车,支付对方300元订金,后续车辆没有购买,对方拒绝归还订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25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二手车时,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确实存在区别。订金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其性质较为灵活,双方可以约定是否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在合同履行或违约时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支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因此对方拒绝归还订金时,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但无法主张定金权利。
  • 如果对方拒绝归还订金,您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来支持诉讼:支付订金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或收据;与对方的沟通记录,证明您曾要求退还订金且对方拒绝;如有书面协议或合同,也应一并提交。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了解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
  • 在二手车交易中,为避免订金纠纷,建议在支付订金前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订金的性质、金额、退还条件等。同时,保留好支付订金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或收据。在交易过程中,保持与对方的沟通畅通,及时记录并保存沟通记录。如发生纠纷,可友好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