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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被骗传销犯非法拘禁罪被逮捕,现已六个多月还没判刑是咋回事,家人可以去看看吗?

刑事辩护 2019-04-21 1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刑诉法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被刑事拘留的涉嫌犯罪,经进一步侦查罪名成立的将被依法逮捕、起诉、审判。
    《刑法》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必然是刑事犯罪,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当然也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犯罪的主题是否成年,是否有其他的条件可以适用那些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
    另外还有一种犯罪情节不恶劣的,又积极赔偿的,可以判缓刑。
    目的正当,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也没有伤害到被拘禁的人。取得被拘禁人的谅解等等。
  •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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