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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我是公司原始股东,但网上查公司注册股权方面没有我的名字

合同纠纷 2019-04-28 0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 公司成立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从企业日常管理事务来看,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助于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企业日常合同的审查,预防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涉及公司的兼并、分立等法律问题,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除此之外,还有助于担当企业的代理人,代理其他公司实务的经营。
  • 保护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 股东内部转让出资后应否修改公司章程,谁是修改的主体?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修改,小股东该怎么办
    一、股东转让出自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负有修改公司章程的义务,若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公司,不予修改公司章程,小股东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股权转让不仅需要交付权利凭证,还需要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制备的用以证明股东身份并具有公示效力的账簿。记载于股东章程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也只认定记载股东名册的股东才享有股东对公司的各项权利。
    3、因此,原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后,也转让了其股东资格,必须依照转让后的实际情况修改股东名册,一是为新股东资格的承认和确认,而是为公示。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款属于强制性规定,,若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公司,不予修改公司章程,小股东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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