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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6年协议离婚的,两个孩子都归男方,我不出抚养费,但是离婚以后两个孩子都是我带的,今年八月份他回来了,把孩子接走,我接来两天他都不愿意,不让我接孩子,女儿哭着不想跟他回去,他就打女儿,我现在可以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我2016年协议离婚的,我不出抚养费,我现在可以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 2019-05-13 17: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具备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关于你们离婚的协议:“对小孩抚养权及探视小孩的约定时间或告知时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明确,没有明确细节的抚养方可以主张有关探视权利和义务。”如:孩子父母口头协商探视时间、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其他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且故意瞒抚养方私抱小孩可按失踪小孩报110处理。能够协议离婚我相信通过当事双方协商可以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和谐,先协商或通过居委会协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双方协商,书写即可,一般是个人收入的20%-3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让女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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