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我是A地人,曾经在B地帮一个朋友管理淘宝店铺,获取了他公司的营业执照和 食品证等信息。 2,后来我没再帮他做事,不久后我私自用了他的这些资质注册了拼多多卖食品, 品类众多,其中有一款咖啡是我复制别人1688上的,找他一件代发,并没有经过我手, 大概卖了10件左右(一件售价32元,利润5元)的时候,被一个客人投诉是假货 (他买了一件)。 3,经我调查核实,我卖的咖啡确实是假货。拼多多以涉嫌假货为由, 处罚了我历史总销售的十倍金额,也就是32*10*10=3200,并且下架了我所有产品。 4,这个消费者不仅拼多多投诉我,还去B地工商所举报投诉我, 我和朋友都跑了两趟工商所做笔录,对上公权力都是麻烦冗长。 做笔录是为了证明此事确实是我盗用,与他公司无关,以及做调查,我已经结束了。 结果现在又通知我要去户口所在地的A地的工商所配合调查,A地工商所给出的友情提示 是:盗用证,罪行严重,至少处罚5万以上,如果只是单纯售假(并不是生产) 罪轻得多。 5,如果照实按照笔录来,我盗用,这属于无证经营,至少处罚5万以上。 如果和朋友协商好,再做一次笔录,说这是公司授意我做的,这是有证经营, 只是售假,罪轻得多,可是,这不是等于翻供吗?现在怎么办?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并没有经过我手,如果只是单纯售假(并不是生产)这属于无证经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合同纠纷 2019-05-16 0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假冒伪劣商品如何处罚??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买到的是假货怎么投诉?可按其问题性质分别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例如买到的假货怎么投诉?
    (一)应先到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换或赔偿;   
    (二)如交涉无效,可按其问题性质分别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四)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诉的具体要求是:   
    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   
    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   二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   三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   五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
  • 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
    对一些重要的投诉,消费者协会还将会派人进行调查、解决,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向消费者作一定的解释工作。  消费者的投诉都要以文字材料为准,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购买地点或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的地址和名称,或注明是无生产单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关票据的复印件;同时,把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同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交涉的经过等内容写清楚。
    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协会同意时,不要邮寄票证、原始单据及实物,以防遗失。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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