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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方分开三年到四年没有联系了,现在想找他离婚可是他家人和朋友都说他失踪了,找不到人了,我要怎么提出离婚和男方分开三年到四年没有联系了,现在想找他离婚可是他家人和朋友都说他失踪了,我要怎么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4-22 1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后,仍找不到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对方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 以债务人失踪为例,债权人起诉时有两种情况:  
    1、该债务人已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此时债权人应向该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清偿债务,如果财产代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财产代管人。  
    2、该债务人未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此时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出现,法院则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 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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