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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淘宝;事情经过;9月14日’通过咸鱼够买二手VR设备;交易价格为7000元;运费1300到付;并且提醒卖家尽快送到;如果十一送到我就不要了;卖家15日发货承诺6至天就到了;中途卖家以天气原因要求延长收货;我同意延长3到4天;至9月26日最后期限仍没有送到;我考虑影响开业及场地租金等损失要求退货;并向卖家索赔;卖家拒绝;9月30日与卖家最后沟通;卖家说10月1日送到;被我以店面开业;场地布置完毕;无处安放为由拒绝;10月3日客服判定结果;我负责来回运费3800;退回交易金3200;我不服;申诉被无限拖延;所以我要起诉淘宝。理由1与卖家协商运费1300;卖家中途两次加价;第一次我答应追加100;第二次被拒绝;因为淘宝明确规定不许中途追加运费;而运费远远超出市场价格。第二;淘宝规定买家有一次延长收货期限时间为3天;而到规定期限无论买家是否收货;货款将直接打入卖家账户;所以26日为交易最后日期;我必须在未收到货付款给卖家与退款间选择;考虑个人利益我必须退款;理由3卖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造成我在场地租金及客流收入上的损失;以及软暴力干扰日常生活;卖家诈骗手法专业交货日期;以及其他重要线索全部电话沟通;理由4在退款之初曾经致电淘宝客服;在举证方面客服给的答案为;不要与卖家争执;出示未收货就可以;而后官方给出的裁定为证据不采纳;拒收货为由判定赔偿来回物流费3800元;理由4;不服判决;我又向淘宝举证;未收货;以及与卖家初始协商物流及催发货的聊天记录;淘宝拖延不与答复;理由5;300市斤的货物来回物流费3800已经高于市场价格几倍;而淘宝不以货物运输途中卖家坐地起价来处罚卖家;而向已经又巨大经济利益损失的我高出市场价收取物流费。理由6淘宝以咸鱼平台为非盈利平台为由开脱;个人认为;不管盈利与否;第3方交易为担保;基于此前提我才通过网购平台甄选商品;而在客户受到经济损失以非盈利为开脱;故而不接受。以上是我欲起诉淘宝平台的理由;希望专家给予解答我想起诉淘宝;是否收货;所以26日为交易最后日期;我必须在未收到货付款给卖家与退款间选择;

消费者维权 2019-05-31 1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货后,你发现有下列情形而选择退款拒绝收货是可以的,同时你还可以依法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护。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成立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其次,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对于订房合同,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如果在签订合同直至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订购合同条款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的,并且因此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归责于一方的,应当返还收取的购房或订房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住建部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
    五、在订购合同中,如果出卖方在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一方主要权利或者加重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未经明确特别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也可能因此无法签订或者履行,依法也应当返还订房或购房款。第
    六、说明一下,订房合同可能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订房合同一般来说是我们通常称的“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期预约合同。当然,如果签订“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认购合同”或“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属性,要解除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食品,可要求十倍赔偿,其他商品,可要求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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