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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有关情况如下:企业资产总额400万元,其中:工厂担保债务金额50万元,企业债务总额800万元,询问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 2024-06-04 01: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另外企业有债权人申请破产,但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中止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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