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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清算情况如下:企业资产总额500万元,其中债务担保工厂可实现价值80万元,工厂担保债务金额50万元。企业总负债700万元,其中应纳税15万元,员工工资15万元,社会保险费5万元,工商机关罚款5万元。总破产费用为20万元。 请问:1.企业破产财产是多少? 2.破产债权是多少? 3.破产财产应如何分配?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5-28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算方式:按照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的顺序办理。且财产分配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企业的破产债务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分配计算:按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企业所欠的税费,普通债务确认清偿顺序。按照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计算可以取得的清偿份额。法律依据:企业的破产债务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分配计算:按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企业所欠的税费,普通债务确认清偿顺序。按照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计算可以取得的清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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