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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突然结束,需要转岗,但员工不愿意,需要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6-0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协商变更合同,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员工不愿意调岗降薪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不同意调岗降薪的,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需要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另外,如果公司到时将您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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