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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二楼的露台正好是一楼商铺的屋顶,这个使用权属于谁

小区物权 2024-06-05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的顶楼露台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由业主共同管理。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因小区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你好!看产权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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