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准备和前夫复婚,但是他有一套个人房产,他同意加上我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我能分到一半吗?我准备和前夫复婚,但是他有一套个人房产,他同意加上我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我能分到一半吗?

离婚 2019-05-01 0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