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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跟他父亲的户口已经分出来,单独立户了,然后我老公他俩姐姐的户口还跟他父亲的在一起呢!那以后拆迁分得的财产,能都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吗?单独立户了,然后我老公他俩姐姐的户口还跟他父亲的在一起呢!能都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吗?

离婚 2019-04-30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独立户的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 办独立户口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否则,一般是不允许分户口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 “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写有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一切财产都包括什么”:
    (1)如果没有明确列举的话,一般会推定为指导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取得的所有财产(而且是没有约定过夫妻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时,如果有约定,应以约定的归属处理)。
    (2)但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在这个约定的范围之内,仍然应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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