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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四天,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否要求赔偿?

无故辞退 2024-06-06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每项劳动合同被依法辞退的话在理论上根本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第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第二,在试用期之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话,原本就可以依法辞退员工的。所以,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若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以及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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