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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无证驾驶机动车,交强险赔偿了还能追回吗

交通事故 2019-04-26 2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明确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对于无证驾驶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保险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其突破一般保险赔偿责任理论,与一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不同的是,其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尝,因此,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赔偿仅针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基于交强险公益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对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于第三人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但此举并非纵容无证驾驶人逃避法律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已经实际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的前提下,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该追偿权与传统保险法理论上的代位追偿权不同,这里所说的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代受害第三人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 醉酒驾驶处罚: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无证驾驶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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