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五年了,原来迁户口说要等5年,现在5年到了,又说要房产证,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迁户口吗?结婚五年了,又说要房产证,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迁户口吗?

房产纠纷 2019-04-24 18: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而定:在当事人的户口是迁回原籍的前提下,是需要交验户口迁入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稳定住所证明)的: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而且,户口迁移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另外,关于户口迁移,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迁户口不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中,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2、外地户口迁移一定要有产权证如果是外地户口迁移,还可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必须是有产权证,单纯是契税证不可以。而且,各地关于户口落户的房屋面积要求,以及是否贷款等都有不同的规定。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吴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