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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有妇之夫,与离异女方未婚生育,孩子落户到女方,怎么落户,男方会受法律制裁吗

离婚 2019-04-26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千意见》第11条也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由此可见,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欠下的债务,由该方个人负责偿还;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双方可以协商负担比例和方法,协商不成的,可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相关因素
    1、照顾女方、小孩利益
    2、财产实际情况
    3、双方过错程度
    4、能证明个人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反之按共同共有处理。
  • 在受胎期间或出生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 孩子落户,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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