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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和女婿离婚了,他们的大女儿生下七个月我们就一直给带到七岁,这七年包括吃穿住用,上幼儿园的各种费用。直到读一年级了,他们才领回去上学了。今年我外孙女都读四年级了,他们离婚了。我外孙女判给男方了,我可以要回这七年时间的费用吗?家在宁夏

子女抚养 2024-06-14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无法直接要回这七年时间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直接抚养方负责,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但此规定适用于离婚后的抚养费用分配,您之前帮忙抚养属于家庭成员间的责任,并不适用该法规来追讨费用。
  • 您无法从法律角度直接要回这七年的费用,但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男方追讨其应负担的抚养费用,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 无法要回。但可尝试协商或法律途径追讨男方应负担的抚养费。协商可保持家庭和谐;法律途径需提供证据,如抚养期间的费用清单、相关凭证等,以证明您的付出和男方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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