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被故意伤害,被认定为轻伤。警察局立案说,如果找不到任何人,他们可能已经逃跑了。就这样,现在是第四个月,没有消息。我该怎么办?

暴力犯罪 2024-06-14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的派出所找不到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诉讼,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办理时,受害人员应该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报案后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找不到犯罪人员,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罪逃跑的,会被警察列为通缉犯,全国进行通缉。逃逸的犯人应当积极投案自首。而故意杀人罪的被害者的亲属,可以积极去寻找线索,密切关注警方的调查进度和情况。
  • 被人故意伤害如何处理1、首先你可以申请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公安已经介入的话,那么你应该会有个伤情鉴定书,看是否构成轻伤以上,如果是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般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是,可判处3到10年,现在你可以坚持打算不写谅解书给对方,那么到时候对方没有酌定的量刑情节,并且没有悔罪表现,那么法院会根据法定的量刑幅度进行判决。2、实践中因为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先介入,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担心对方托关系,那么如果在公安阶段对方脱了关系,让公安那么撤案,事情就会显得难办了,按照正常情况,对方故意伤害的行为,使你构成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