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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刑拘了37天,证据不足第37天被释放了,现在可以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吗?

刑事辩护 2019-05-04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毒属于违法,要处于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吸毒没有入刑,也就是吸毒不是犯罪。
    故可以给有吸毒史的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可直接至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外国人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到其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申请办理:
    1、本市常住人员需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外来人员(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市暂住证原件前往出具暂住证派出所申请。
    3、本人已在国外,需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的,除需携带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申请办理证明人的委托书。
    4、外国人需携带本人护照和所在居住地居留证,申请办理居留证标注时间内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受理范围:
    1、出国人员(包括留学、出国打工、出国旅游、国外定居、移民等)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2、在国内入学、择业、户口迁移、工商注册、征兵政审、申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需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后,赴相关派出所提交材料;
    3、审核;
    4、查询;
    5、出具证明。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对于有多次作案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最长拘留期限为30日,而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为7日,两者间加起来最长为37日,因此说刑事拘留的日子不能超过37天(实际是30天)。
  •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是因为当事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达不到逮捕条件,不能逮捕,但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故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予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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