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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时合同到期了,和公司签了由于个人原因不续签合同的协议,合同是6月24号到期的。之后我工作到7月10号开始请产假,公司只批假到9月30号,共82天,然后9月12号公司让我去办离职,也停我社保了,但是我都没有签字办离职手续。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公司赔偿我吗和公司签了由于个人原因不续签合同的协议,但是我都没有签字办离职手续。现在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04 1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后怎么样才能续签?这分为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是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问题,双方协商签订,涨价与否不是你本人能控制的,是在于双方协商谈判。第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装修停业问题,商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 要是发现公司不肯积极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可以积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情况较为严重的,比如说多数员工都遭到这种待遇的,建议就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没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周末加班2倍工资,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工作日加班,
    1.5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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