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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承接了一个水蒸发工程,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我们早已施工完毕,但对方未肯签字,也没按照合同支付总合同款的15%安装费和调试费,但是对方一直在使用,现在设备出现点质量问题,对方要叫我们去维修,我的工程款也未收到,请问我有没有权力拒绝去维修,我公司承接了一个水蒸发工程,包括设计、施工、我们早已施工完毕,有没有权力拒绝去维修

债权债务 2019-04-29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4.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5.重视黑白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该《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定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并规定,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作为三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三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管线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  《办法》还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
    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第4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综上所述,若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既可找房地产公司,也可找施工单位,如其相互推诿或不予理睬,可向当地消协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则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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