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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山东淄博XX的,前段时间看了一套房子,当时分两次交了一万的团购费,说开盘后能一定幅度的优惠,开盘后由于资金问题没能交上房款,请问这种情况团购费能退吗?收款收据也是写的团购费,莶的合同说是我方违约定金不退,团购费算是定会吗?要是退的话该以什么方式找他们呢?谢谢请问这种情况团购费能退吗?莶的合同说是我方违约定金不退,团购费算是定会吗?

诉讼 2019-05-02 14: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据此,如果你想解除合同,依法是不能收回定金的,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偿还。  除非对方自愿返还你定金。

  • 1、你可以先查一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购房者,如果不想购买此房,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定金。
    2、认购书只给了当事人如约进行协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义务,即双方在为签订正式合同而谈判之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平的谈判,一方对另一方不得强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己方之优势地位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内容。只有购房人如约与开发商进行了签约的洽谈,不论《商品房预售合同》最终是否签成,认购协议附加给购房人的义务即已消失。也就是说开发商应当退回定金。
    3、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 房屋买卖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请注意一点,合同中必须是“定金”两字而不能是“订金”,前者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如果对方违约,不返还定金,如果你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标的、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只要该合同内容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犯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那么通常认为这个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要注意,违约金(包括定金)总额一般不超过标的总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 婚前的买房定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婚后用于买房或者首付,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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