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买房加上已婚女儿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23 1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女儿既然已经结婚,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假如以后女儿离婚的话,其所占的房产份额肯定要与丈夫进行分割。如果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女儿的名字,可以走赠与的方式,需要评估和公证。公证书上会有很关键的一点:赠与给女儿的房产份额属女儿单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房款是你们出的吗?一般只能算婆婆的房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