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亲,在一个工厂上班,下班途中意外车祸死亡,没有劳动合同,怎么更有效的跟工厂老板索赔

劳动纠纷 2019-04-27 2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是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而定,受伤当事人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至于闯红灯是否负主要责任,得视情况而定。若是同等交通工具(同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者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若是行人或骑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者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闯红灯的行人或骑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者与机动车相撞,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债务人死亡后,借款合同会终止吗?同借款合同一样,保证合同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保证人死亡后,合同效力应该不终止。保证本质上是人保,即以保证人信誉作担保。信誉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它应该包括财产、社会关系、社会背景等等,而首当其冲的应该还是财产。
    实践中,保证合同保证主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主要也是依靠保证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保证人无财产作基础,一旦主合同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主合同债权人将面临债权实现的困难,所以,我认为:保证人死亡后,其信誉仍在,应该以其信誉对主合同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既然信誉还在,那保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不受影响。
  • 首先第一时间报交警,由交警部门分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根据户籍不同相差也很大,如果农村户籍在城里工作一年以上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在城里,这样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怒江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