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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生孩子,由于年龄未到,未办结婚证,2011年买房,写的男方一人名字,2013年领结婚证,2018年两人婚内协议夫妻二人名下所有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未公证,按了手印,现把房子卖了,买了另一套房产,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2010年生孩子,未办结婚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4-28 0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即使离婚,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是婚前存款有时比较难以界定,为了避免麻烦,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财产约定的方式确定或者协商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改变或者确定财产原本为个人或者共同所有的属性。

  •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房产证也是有效的,前者对内有效,房产证对外有效,没有哪个更有效力之说,需要在特定的情形下分析;
    2、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明确产权比例在你们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一旦起诉离婚,这是分割房产的证据;
    3、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对协议的效力有更大的保障;
  •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约定婚后财产归属问题的一种文书。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  甲方: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  乙方: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xxx年xx月xx日在xx省(直辖市/自治区)xx市xx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xxx),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公证协议:  
    1.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2.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xx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xxx方的xx牌xx型号轿车一部,归xxx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xxx方的xx银行存款xx万,归xxx所有;  
    4、…….(自行补充需要约定的财产)  
    3.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协议应担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合意即为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4.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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