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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 地点:上海 期间共签了两次合同:2014-2017,4月,2017,4月-2019,4月 1,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不想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吗? 2,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续签但是用人单位不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样呢? 非常感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吗?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样呢?

劳动纠纷 2019-04-29 2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在合同到期要续签合同期间宣布破产,因为企业破产,已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不能再提供提高或者维持劳动条件的合同,所以应当给予补偿。
    第二,补偿金在企业破产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按照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计算。
    综上,该过程可能比较漫长,需要耐心等待。
  •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步骤/方法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如果属于无故辞退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关于未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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