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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和网友关系较好,但是网友约她到别的地方旅游然后强行上床,老婆回家不敢说。以后经常找我老婆,还和别人一起找我老婆,大概好几个人吧,我老婆具体也没说,我不在家的时候又跑到我家不知道什么原因殴打我老婆(我儿子5岁亲眼看到并且告诉我的),要我老婆和我离婚和他结婚,现在老婆闹着要离婚,我说我可以全部原谅她,她就闹腾两天就好了,然后接个电话出去了,回家之后又要离婚了,我怀疑她可能被强迫了或者威胁了,(我个人感觉,不然她出门之后就变了,出门大概半天吧,她还把我以前和她的聊天记录说的人都删除了,但是现在她出门之后我找他聊天了她也说的话有时候漏嘴的,我还保留着呢)但是我老婆又不承认,还把以前和我说的话全部推翻了,只是说感情破裂了,没跟别人睡过,我只知道其中1人,别人我老婆也不愿意说了,我说的这个情况可不可以告他们强奸或者轮奸罪??我老婆和网友关系较好,我不在家的时候又跑到我家不知道什么原因殴打我老婆(我儿子5岁亲眼看到并且告诉我的)我说的这个情况可不可以告他们强奸或者轮奸罪?

刑事辩护 2019-05-13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生活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胁迫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为,“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同时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对于程序的选择,既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亦可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
  • 如果决定离婚的,建议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对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归属事宜作出判决,一般不会考虑哪方起诉在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完成诉讼,实现诉讼目的,避免当事人自己诉讼造成的不必要及无法挽回的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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