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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左手左食指断了一节多,去做司法鉴定书下来了,工伤十级,上面写着本人应当的5万6千多扣除预先支付一五,到手的保险公司赔的35000这样的话老板要不要赔偿给我们呢

工伤索赔 2024-06-26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是否需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若已购买工伤保险且已得到赔付,通常老板无需再额外赔偿。但如果保险赔付不足或老板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老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不及时处理,员工有权提起法律诉讼,老板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 从法律角度看,处理方式包括:1. 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2. 如保险赔偿不足或未购买保险,可与老板协商赔偿;3.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保险赔付是否足够、与老板的协商情况等因素。
  • 若保险已足额赔付,则无需老板再赔。如保险赔付不足或未购保险,可与老板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操作:1. 收集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等证据;2. 与老板沟通协商;3. 若协商无果,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 仲裁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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