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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人,立有借款字据,到期对方不还钱。借款字据有效期是多少,怎样才能拿回借出去的钱才能拿回借出去的钱?借钱给人,立有借款字据,到期对方不还钱。请问借款字据有效期是多少,怎样才能拿回借出去的钱?怎样才能拿回借出去的钱才能拿回借出去的钱?到期对方不还钱。请问借款字据有效期是多少

银行 2019-04-26 14: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这一规定又被称为“代位权”制度,但是代位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比如: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及安置费等权利)
  • 《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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