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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公司约定了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工作已经满四个月,一直给我发试用期的工资,并且我写转正申请,公司以公司经营情况不好为由不予转正,如果继续干就继续按试用期的工资发放,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被收走了,我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6-2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行为违法,应补发工资、补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您已工作满四个月却仍领取试用期工资,公司行为显然违法。若不及时处理,您的合法权益将持续受到侵害,如工资损失、职业发展的受阻等。
  • 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签正式劳动合同并按正式员工标准补发工资,或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诉求。若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先与公司沟通;若公司不配合,再考虑法律途径。
  • 1. 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签正式劳动合同并补发正式工资。
    2.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
    3. 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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