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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第一次已有半年之久了,第二次起诉时间又到了,这次法院能判离吗?

离婚 2019-04-29 0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 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所走的程序大体类似: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审结。但会不会判决离婚,则由法院依法决定。
    《民诉法》规定的审理期限: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需要了解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再行起诉,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对方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主张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您好!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也就是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可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患重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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