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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九千块钱,欠条到期了,对方要起诉我,可是这个钱我不是不给他,想商量可不可以延后一段时间。我一点点儿还?我欠别人九千块钱,欠条到期了,对方要起诉我,可是这个钱我不是不给他,想商量可不可以延后一段时间。

债权债务 2019-04-28 2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
  • 法律来讲,一方被执行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其履行民事权利或者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你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债务的。n但是一般来讲,债权人都是需要避讳一下的,毕竟人家在牢狱之灾,除非是大富大贵之家,不然也没钱清偿债务。
    n但是为了保证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债权人可以去监狱进行探望,让债务人签订清偿债务计划书,把清偿债务日期尽可能定在债务人出狱后。n或者是让债务人的亲属给你写还款保证书,如果债务人不愿意或者是不能够清偿债务,那么就由其亲属进行清偿。
  •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拓展资料: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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