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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99年办的社保,自费的,和职工社保交费一样,本人是71年的,现在得了多发性肌炎和干燥综合征两种免疫性疾病,请问,我可以办理病退么,我是99年办的社保,和职工社保交费一样,我可以办理病退么

劳动纠纷 2019-04-29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 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 工伤职工可以办理病退。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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