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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大一上大学的时候办理的户口迁移手续 从原籍迁出 但是在学校集体户口处查不到我的个人信息 现在身份证丢失 才知道未落户 迁移证也找不到了 请问怎么重新落户 和办理身份证 原籍显示迁出 学校户籍显示无信息我大一上大学的时候办理的户口迁移手续 迁移证也找不到了 请问怎么重新落户

离婚 2019-05-02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原来的身份证,如果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如果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证明过期,没有落户的,应该先落实户口,再凭户口本换领身份证。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至
    (五)略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需要入户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其他有效的资料到需要入户的户籍所在地相关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带上资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资料齐全就可以给予发放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集体户口迁出手续,拿着你的户口卡,带上你的身份证和要入户的户口,直接去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  如果是刚买房而办理的话,那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  需要原来集体户口卡,房产证,一张白底彩色一寸大头相照片(就是一般的一寸照)。  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后两项不会收,只看)。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到户口迁出地和户口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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