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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今天通知7月1号去新的办公地方,属于市内搬迁,将近30公里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30 0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搬迁后,你不愿意前往新地点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和第四十六条(三)款的规定,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 如果公司搬迁后你愿意前往新地点工作,但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变更协议,你可以主动与公司沟通,要求签订变更协议。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公司搬迁后你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前往新地点工作,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公司的内部规定来判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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