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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了房子押一付三,住进去十多天楼下就开始每天8点不到装修,我合同还没签,是朋友签了合同转租给我的,她已经全部付款,我还有1100没给她,租之前我已经问过她有没有装修会不会吵,她说都装修的差不多的没什么吵的很安静,现在天天给吵的神经衰弱,不想租了,总共我就住了两个半月不到,跟房东和她说装修的事情给的回复都是不会一直装修,让我很恼火,现在这个1100我有权不给吗?转租也租不出去,押金有权退还吗?有没有装修会不会吵,她说都装修的差不多的没什么吵的很安静,现在这个1100我有权不给吗?

合同纠纷 2019-05-04 18: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 违约责任。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 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
    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 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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