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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驾驶前四后八九米六运输车,由东向西到丁字路口右拐弯时与驾驶摩托车的A发生交通事故,后座位的A老伴儿受重伤,当时先拨打的120抢救伤者,随后拨打的110跟保险公司,不幸伤者于次日死亡。与对方家属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对方要的太多,从发生事故到现在已四个多月了,9月11日已经刑事拘留,到现在还没接到法院传票,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这个案子量刑是多久?还要等多久才能法院传?有规定日期吗?到现在还没接到法院传票,这个案子量刑是多久?还要等多久才能法院传?有规定日期吗?

离婚 2019-05-30 0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信用卡欠款不还,会被银行起诉法院,要求还款的。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 刑事拘留的没有绝对固定的法定期限。刑事拘留,第一次申请可以申请七天,第二次可以申请延长至30天,第三次申请可以再延长7天,到37天。这37天内,警察会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证据充分,法院排开日期就可以开庭审理了。
    但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复杂,牵涉人员数量众多。在37天内无法将案件理顺清理干净,但现有的证据已经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定为有罪,公安机关将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扣押。
    在审判时,刑期以进入看守所那天为准。

  • 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二、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死亡赔偿金、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精神损害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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